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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广州出台“上市10条”

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关于巩固提升“领头羊”品牌推进企业上市培育工作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4日  

 

 

广州市关于巩固提升“领头羊”品牌

推进企业上市培育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巩固提升我市企业上市“领头羊”品牌,优化提高企业上市工作质效,结合我市产业特点和企业上市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工作措施如下:

 

  一、强化企业上市工作组织领导,完善企业上市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

  建立广州市推动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协作机制,明确组织架构与责任主体,整合政府资源,完善企业上市的发现机制、激励机制和责任机制,将企业上市培育纳入各相关单位重点工作事项。明确各区新增上市公司的任务分工,鼓励各区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深度合作。对企业改制上市中遇到的历史遗留问题,募投项目落地过程中的用地、环评等问题,相关职能单位及时解决、反馈。定期组织培训学习,提高广州市各级领导干部对资本市场的认知水平和专业能力。(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国资委、工商联,各区政府;支持单位:广东证监局)

 

  二、培育壮大广州市“链长制”21条产业链及优质上市龙头公司,沿重点产业链开展上市培育工作

  鼓励产业链链主企业及优质上市龙头公司发挥产业引领作用,辐射带动、引进整合更多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企业,形成产业集群。各产业部门要重点梳理和对接各条产业链前50名企业以及具有原始创新能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等契合资本市场发展方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龙头企业,通过举办产业发展座谈会、行业专题培训等形式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培育力度,推动更多企业上市。产业链牵头部门出台更具全国竞争力的扶持政策,并配套建立资本招商金融支持体系,吸引更多国产替代产业相关的技术中坚力量来穗创业兴业,支持我市上市公司对相关企业、项目实施收购并购。(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工商联,各区政府;支持单位:上海证券交易所南方中心、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州服务基地、全国股转系统 北京证券交易所华南基地)

 

  三、加强上市后备企业库的动态管理,提高上市服务精准度

  对照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和板块定位,编制《广州市上市后备企业梯队培育工作指引》,明确上市后备企业库入库标准、入库流程和入库企业服务内容,组建上市后备企业库,按企业规模、上市阶段等维度将拟上市企业分为培育层、优选层和申报层,为入库企业提供专业咨询、资本市场培训辅导、融资对接、宣传展示、函件协助、历史遗留问题协调等服务。建设广州市资本市场融资对接服务平台,汇总入库企业各类融资需求信息,举办产融对接会、投资交流会、项目路演等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为企业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每年开展不少于20场资本市场融资对接等各类活动,服务对接不少于300家优质企业。吸引风投创投机构、银行及中介服务机构广泛参与,打造上市公司、优质拟上市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与风投创投机构、银行等的融资桥梁,为我市企业提供股权资本、信贷资金等多样化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国资委、工商联,各区政府;支持单位:广东证监局)

 

  四、打造专业服务机构库,引导专业机构提升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

  编制《广州资本市场专业服务机构库工作指引》,组建专业服务机构库,引入约60家包括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机构、银行等在内的专业服务机构,通过实地走访为优质拟上市企业提供上市诊断服务和专题辅导。鼓励我市法人证券公司深耕广州,强化投资银行业务,提高企业上市保荐服务水平。培育本土优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为拟上市企业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对专业机构在我市的执业质量、主要业绩等,开展动态跟踪评价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拟上市企业作参考。(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支持单位:广东证监局)

 

  五、把握资本市场改革的最新形势,实施“北交所攻坚”专项行动

  紧抓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高质量扩容机遇,加强对专精特新企业,新科技、新赛道等领域企业的培育力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定期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共享我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财务、专利等指标数据及拟上市意向、培育情况等,共同会同北京证券交易所华南基地指导各区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逐一进行梳理对接,加快推动更多创新成色足、成长潜力大、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的优质企业登陆资本市场。(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工商联,各区政府;支持单位:广东证监局、全国股转系统 北京证券交易所华南基地)

 

  六、依托重点产业园区开展企业上市培育工作,构建立体化服务体系

  围绕大中型产业园区及高等院校集聚区开展孵化培育服务。发动产业园区持续收集园区拟上市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各园区对重点培育企业上市过程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及时解决。指导支持产业园区集成科技、咨询、金融、法律、会计等增值服务,提供IPO(首次公开发行)发行路演、再融资路演、网上投资者交流会等便捷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政府)

 

  七、依托国企资源优势,推动我市国有企业开展资本运作

  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支持市属国企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开展资本运作。指导重点市属国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做好上市路径和上市时机规划,协调解决改制上市中遇到的问题,支持市属国企加快上市步伐。支持我市重点国有集团及资本运作管理平台加大力度培育旗下拟上市产业龙头,围绕已上市子公司产业链上下游进一步开展并购重组,吸引更多优质拟上市企业来穗发展,形成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

 

  八、强化风投创投支持力度,发挥省、市、区发展基金的带动作用

  促进风投创投资本与产业的早期对接,通过轮动投资、接力培育等做好企业培育。关注机构投资早期企业数、风险投资额等量化指标,评估风投机构在我市的投资情况。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产业母基金的作用,鼓励创投资本、产业资本、金融资本等社会资本参与子基金出资,撬动各类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科技,让更多创新创业企业、优质项目获得长期资金支持。推动设立广州市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基金,联合上市公司合作发起设立产业子基金,持续赋能上市公司,整合、引导相关产业链联动发展。(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各区政府)

 

  九、开展活跃广州资本市场的系列活动和宣传,营造良好的企业上市环境

  组织开展走进交易所、“领头羊”拟上市企业评选、上市苗圃企业特训营、“新财富”等系列活动,在主流媒体不定期发布广州企业资本运作的最新资讯动态和典型案例等,为我市企业上市在广州塔等地标进行亮灯宣传,适时提请市领导与新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会谈交流,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营造良好的上市氛围,吸引各类机构资源关注我市企业上市的需求和发展情况。(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国资委,各区政府;支持单位:市委宣传部、上海证券交易所南方中心、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州服务基地、全国股转系统 北京证券交易所华南基地)

 

  十、推广黄埔区企业上市培育经验,发挥各区企业上市培育属地责任

  鼓励各区学习黄埔区在开展企业上市培育方面的工作经验,因地制宜发挥主观能动性,发挥各区有关部门、区属国企及驻地服务机构团队的作用,从实施梯次培育计划、创设上市培育品牌活动、加强股权投资资本支撑、构建要素保障服务体系、加强上市合规指导和协调等方面支持优质企业登陆资本市场。(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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