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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高层次卫生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南开人发规字〔20202号)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21年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高层次卫生人才申报认定工作。

一、申报时间

集中申报时间为20211012日至1027日。单位可通过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网上申报系统提出申请,系统预审通过后请于20211027日前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逾期未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二、申报条件

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流程详见附件。

三、受理地点和受理时间

受理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67 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国际人才港)二楼

受理窗口:南沙人才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 3-8 号窗口

联系电话:22210855;邮箱:nanshazcdx@qq.com

受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业务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84980709

特此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

                                   20211012

 

附件: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高层次卫生人才申报办事指南

查看附件请点击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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