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开发区商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检查的通知
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下称《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拟于2022年8月15日开始对贵司遵守《办法》的有关情况进行书面检查。
根据《办法》第二十二条,“商务主管部门可依法查阅或者要求被检查人提供有关材料,被检查人应当配合检查,如实提供”,现请贵司于提交如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公司章程及合同复印件。包括历次修改补充的合同、章程,外商独资企业只需提交公司章程。
(三)股权结构图。可追溯最终实际控制人。
(四)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经营情况说明。主要为是否已经开展经营活动,已在哪些领域、从事哪些经营等,如实际经营地址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须注明实际经营地址。
(六)2021年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说明。注册资金已实缴,包括全部到位或部分到位的,提交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书;未实缴的,提交出资计划;如有增资,提供增资协议。
(七)是否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说明。
(八)企业提交的所有文件,请加盖公司公章。
以上资料将于2022年8月12日12:00前递交到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2座10楼,需同时提交扫描盖章资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365010379@qq.com)。
本次检查结果将记入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与市场监管、外汇、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共享,并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公示平台进行公示。请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并按时提交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对检查事宜存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进行联系。(联系人:王琳,联系方式:39053201)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