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创新中国”排行榜评选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改革开放以来,一代代优秀企业家在市场竞争中迅速成长,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的发布,更是标志着对优秀企业家精神的保护和弘扬进入一个崭新阶段。
值此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为进一步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鼓励和发扬创新精神,营造健康的科技创新环境,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和暨南大学的指导下,特开展2018“创新中国”排行榜评选活动,对一线科技工作者、典型创新型人物以及科技创新领域做出卓越贡献的创新型企业进行表彰。
相关内容如下:
一、榜单及奖项设置
(一)2018优秀科技工作者100强
1.评选对象
(1)企业技术总监、研发中心负责人、资深研发工程师;
(2)企业资深科技管理者(包含非技术背景科技管理者)。
2.评选奖项
(1)2018优秀科技工作者100强;
(2)匠心永恒——十大优秀科技工作者。
(二)2018科技创新风云人物100强
1.评选对象
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及主要负责人。
2.评选奖项
(1)2018科技创新风云人物100强;
(2)凝心铸业——十大科技创新风云人物。
(三)2018创新型企业100强
1.评选对象
在科学研究,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高新技术项目、关键技术人才引进等方面取得显著效果,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
2.评选奖项
(1)2018创新型企业100强;
(2)希望之光——十大创新型企业。
二、奖励办法
(一)排行榜入选名单及获奖名单将于2018中国科技创新峰会公布并颁奖。
(二)入选“2018优秀科技工作者100强”、“2018科技创新风云人物100强”、“2018创新型企业100强”榜单者,将分别授予“百强证书”,并于主流媒体进行公开发布。
(三)获评“匠心永恒——十大优秀科技工作者”,将授予“匠心永恒——十大优秀科技工作者”证书及奖杯,奖金5000元人民币,并于主流媒体进行公开发布。
(四)获评“凝心铸业——十大科技创新风云人物”,将授予“凝心铸业——十大科技创新风云人物”证书及奖杯,奖金10000元人民币,并于主流媒体进行公开发布;获奖人物将有机会在2018中国科技创新峰会上作为主旨演讲或圆桌论坛嘉宾。
(五)获评“希望之光——十大创新型企业”,将授予“希望之光——十大创新型企业”证书及牌匾,并于主流媒体进行公开发布。
三、评选流程
1.评选启动与报名推荐:【即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
2.评审考察:【2018年12月1日-12月10日】
3.排行榜公布及奖项颁发:【2018年12月12日】
四、评选机制
(一)自荐报名:候选人、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报名,报名应严格按照参评标准,并按照报名表要求提供候选人、企业的真实情况及相关证明。
(二)机构提名:候选人、企业由行业协会、服务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名推荐。推荐机构应当充分了解被推荐人、企业的真实情况,严格依据参评标准推荐,并提出推荐意见。
(三)参评个人及企业按需填写《“创新中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00强评选报名表》、《“创新中国”科技创新风云人物100强评选报名表》、《“创新中国”创新型企业100强评选报名表》及准备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ansha@nsec.org.cn。
(四)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11月30日。
五、费用标准
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个人积极申报。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20-39006850、18028596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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