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创!南沙出台港澳工程专业人才职称评价办法
11月1日,南沙区发布《广州市南沙区建筑和交通工程专业港澳人才职称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由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制定,是国内首部关于港澳专业人才在内地申报职称的规范性文件,为港澳人才参与内地职称评价提供行动指南,对推动港澳人才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便利执业,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创新人才资源深度融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制定目的——突破人才流动壁垒,夯实湾区发展基础
《管理办法》是根据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部署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南沙区实际制定,旨在南沙区构建全面开放的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体系,对香港及澳门专业人士开放内地的职称评审,鼓励具有不同专业水平的港澳专业技术人士可以更加直接地参与内地的人才评价,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为与港澳深度融合发展夯实基础。
主要内容——明确职称申报条件,建立人才评价制度
《管理办法》包含五章二十九条,首次对港澳人才职称评价工作中所涉及的各相关部门职责,港澳专业人才职称申报条件、职称评价方法等作了明确规定:
(一)总则。提出《管理办法》设立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二)申报条件。规定了港澳专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审需要满足的学历、学位、港澳居民身份、从事技术岗位专业范围以及职称评价标准等条件。
(三)评价制度。明确了港澳工程专业人才申报职称的评价制度。一是对港澳专业人才的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方面的要求作出说明;二是规定了已在港澳地区获得一定执业资格的港澳专业人才符合相应条件可直接申报相应等级的职称;三是对港澳专业人才确定专业申请方向作出指引;四是明确为申报人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的单位或组织,以及职称申报点、职称评委会办公室、评审专家等主体的具体职能和审核流程等。
(四)法律责任。厘清了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人、申报单位、评审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各自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五)发布日期及有效期。明确发布日期为实施日期及文件有效期为3年。
创新举措——增设职称适用条款,对接港澳资格体系
《管理办法》突破了内地与港澳地区在人才评价方面的相关技术壁垒,打通了港澳地区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晋升内地职称的通道,是一项具有开创意义的制度突破,主要有以下几个亮点:
一是已具备一定执业能力港澳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职称,最高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在职称评价中试行对执业资格的直接认可,为已具备一定执业资格的港澳人才畅通职称评价渠道,最高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无需逐级申报,是《管理办法》的一大亮点。如具有香港注册专业工程师、注册规划师、注册建筑师或注册专业测量师,取得注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等条件的限制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进一步打破条条框框的约束,为已具备一定执业能力的港澳人才畅通职称评价渠道。
二是职称评价标准增设了对港澳申报人的适用条款。在现行的广东省职称评价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港澳职称申报人特点,《管理办法》增设了适用于港澳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方面的补充条件,形成《广州市南沙区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和《广州市南沙区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为公正、公平、全面评定港澳专业人才的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提供相应依据。
三是建立内地职称专业与港澳工程专业的对应关系。《管理办法》充分考虑了在港澳工程专业与内地存在的差异,通过建立内地建筑和交通工程领域专业设置与港澳工程专业以及所属学会的对应关系,指引港澳职称评审申报人确定正确的专业申报方向,解决职称申报过程中因内地职称评价体系和港澳职业资格体系差异性所造成的难题。
四是建立正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推荐人”制度。《管理办法》规定已具备一定执业能力的港澳人才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需有两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或在我国高等院校相关专业院系担任正教授职务人员推荐,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港澳专业人才职称评审的严谨性,确保评审质量。
五是设立港澳专业人才评议组,邀请港澳专家参与评议。为更加公平、公正、全面地审核、评议港澳专业人才的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管理办法》提出设立港澳专业人才评议组,并可结合评审实际设置一定比例的港澳评委或邀请港澳专家参与评议。同时,考虑到港澳评委(专家)的实际情况,要求其为界内享有公认声誉,在相关领域作出显著贡献的专家,对其职称不作要求。
配套服务——设立一站式服务平台,提供优质服务体验
为进一步优化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完善《管理办法》配套服务,南沙区政数局 南沙区人社局印发了《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统筹粤港澳大湾区职称和职业资格业务一站式服务平台工作方案(试行)》在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国际人才港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粤港澳大湾区职称和职业资格业务一站式服务平台”,构建“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的一站式服务体系,为粤港澳专业人才提供最新行业咨询、通知公告、办事指南、窗口受理、进度查询等政务服务。港澳专业人才在南沙区申报职称,直接到一站式服务窗口办理,即可享受优质的职称评价一站式服务体验。
具体情况如何进行咨询
如有疑问的市民可向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科进行咨询,电话:020-39910578,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 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编码:5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