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动2022年度已纳入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统计的南沙区建筑业企业申报引进人才入户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区人社局《关于南沙区2022年度使用总量控制类指标引进人才入户的申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详见http://www.gzns.gov.cn/zfxxgkml/gzsnsqrlzyhshbzj/zwdt/content/post_8230932.html)的相关要求,为配合做好总量控制类人才引进入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局受理申报对象范围
申报对象范围:2022年度已纳入国家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统计的建筑业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2021年度在南沙区的入库税额100万元(含)以上;(2)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或产值2000万元(含)以上的。(申报企业2022年1月1日至4月30日在南沙区的纳税(营收)额度达到上述相应类别条件的,可参照进行办理)
二、申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于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30日按要求向我局提交单位及个人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建筑业企业,按照区人社局《通知》要求提供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如无特殊说明均须提供原件、已盖公章彩色复印件(按1:1比例复印原件)、已盖公章彩色复印件的彩色扫描版各1份,并统一用A4纸按《2022年度南沙区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申请资料清单及申办流程》(详见方案附件6)顺序排列。
已盖公章彩色扫描版以材料名命名文档,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单独文件夹,再以单位名命名文件夹,并将单位和个人电子申报材料归集在一起;《南沙区申报使用2022年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人员情况汇总表》还需提供Excel电子表格版。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不予受理。
四、入群咨询及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1.申请加入我局受理咨询群。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建筑业企业安排专人负责,通过扫描QQ群聊二维码图片进群(详见附件)。申请人须备注申报企业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审核通过后进群(每家申报单位限一名经办人进群)。
2.申报企业将已盖公章彩色扫描版及《南沙区申报使用2022年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人员情况汇总表》(Excel电子表格版)发送至邮箱1165520307@qq.com;我局审核电子版通过后,通知申报企业到我局现场提交已盖公章彩色复印件(按1:1比例复印原件)及原件进行现场核对。未经通知到现场提交资料的,不予受理(办公地址: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区住建局)。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知到我局现场提交申报资料的企业经办人需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原则上企业安排经办人应全程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如提交当日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前21天内有境外(含港台地区)旅居史;或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或接触过具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和观察期内的人员;或封控、管控、防范区域范围内居住人员及14天内到过上述区域人员;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应更换其他经办人,请各申报企业严格落实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做好有关核查、防护措施,确保安全。企业经办人到我局办公现场请提前做好健康申报,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专此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1日
(联系人:黄工 杨工,联系电话:84987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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